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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:   01/24/10

經文 :   申命記 19:1-10

題目 :   生命何價

主旨 : 因為每個生命都是神按祂形象而造,故此生命本身就是無價之寶。

引言 :

今天是「生命尊嚴主日」,在一九七三年的一月廿二日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墮胎合法案。從那時開始,在美國的基督教、天主教會就指定靠近一月廿二日那個新期天為「生命尊嚴主日」。目的是肯定生命的尊嚴,從未出世的至到年長的。在過去的七、八年,除了少數幾次的之外,在這個教會的講台都講到這個「生命尊嚴」的題目,故此也可能給人一個印象,就是這「生命尊嚴」的題目是一九七三年才開始有。

今天早上,我要和大家一起從幾段我們往往忽略的舊約經文,來研討這個問題。首先要看的是剛才唸的這段經文,在我的印象中,在這個教會好像沒有講解過這段經文的信息,相信我們查經的時候,也不一定會查到這段經文。

I •  信徒要確認生命是寶貴的。

這段經文裡說,申19:2-5,「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為業的地上,為自己分別三座城。使誤殺的能夠逃到那裡去,逃到那裡就可以存活。規例是這樣,無意殺了人,彼此又素無仇恨的, 譬如他和鄰舍同進森林砍伐樹木,他手裡揮著斧子砍伐樹木的時候,斧頭竟脫了把,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那人死了,他就可以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去,這樣他就可以活命。」除了這三座逃城之外,還要另再加三座。這一段經文是關於誤殺的事,就是在意外中,導致生命的死亡。在以色列民建國的初期,神就指示將來進入迦南之地之後,在他們所得到的那塊地,他們要建立三座逃城,然後要再加添三座城—避難的城。造成意外死亡的可以逃到其中的一個那裡,在那裡求保護、避難,好叫他不會成為那些報仇人的受害者。這是在以色列立國時,神就如此吩咐。在地還沒有得到的時候,神就吩咐他們要預備六座城—避難之城。

我們問:在設立這六座逃城的緣因是什麼?原則是什麼?在這個避難城的後面,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因,那就是生命是非常寶貴的,因此一定要用公平去對待和保護。

現在我們再看另一段經文,申命記廿二章八節,相信這也是一段很少看的經文:「 如果你建造新房屋,要在屋頂上作欄杆;免得有人從那裡跌下來,流血的罪就歸到你家。」在神給以色列人這指時,他們是在曠野裡住在帳幕裡,是一個遊牧的民族。但是他們四周圍的國家,很明顯已經住在城市裡。神告訴以色列人,有一天,當你們建造新屋時,一定要有建築的規條,祂說:你們建造房屋時,在你的屋頂上要建築一個欄杆,按著原來的意思,是在屋子周圍建立一道很低的圍牆,原因是什麼?因為當時人可以在屋頂上談話,甚至可以在那裡睡覺。如果從上面跌下來受傷而死的話,主人就要付責任。所以建築的規條為得是防止意外發生。同樣,我們會問: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條?為什麼在建造房子的時候,連這些都要管呢?同樣!後面的原則也是非常清楚的!就是要讓每一個生命都能夠得到適當的保護,因為生命是非常寶貴的。當然除了這個之外,也因為生命的寶貴,所以,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做鄰居的守望者。

在美國我們對這個規條非常的清楚,如果您家有兩層樓的話,一定會有樓梯、有樓梯的話一定有欄杆,欄杆也需要一些柱子支持。您知不知道柱子之間要有多少距離?距離也有它的規條,如果太寬的話,孩子會跌下去,要有一個固定的距離。如果有人在我家門口跌倒,那我要負責,所以我們是一定要買保險,如果您在我家門口跌倒了,您可以告我,等保險公司來賠償您。在有些亞洲的國家裡,如果您在我家門口跌倒的話,那我會說什麼?誰叫您走路不帶眼睛,是不是?在美國就不一樣了!我在您家附近跌倒,我要您負責。因此在這裡,儘量做到保護對方。這也帶出一個原則,就是生命是非常的寶貴。

讓我們看第三段的經文,在申命記廿四章,17-18「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。你要記住你在埃及作過奴僕,耶和華你的神把你從那裡救贖出來;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。」這指示是指著外人,非以色列人、那些孤兒、寡婦,要對他們公平。在當時的社會裡,外人,孤兒、寡婦往往是沒有地,也是弱小的,是在社會裡容易被欺負的群體。以色列也曾經在埃及住過四百年,他們現在自由了,得到釋放。所以神說:千萬不要像以前埃及人對待你們的方式來對待你們當中弱小的。你們千萬不要欺負那些沒有能力、沒聲音的人。同樣的吩咐,在箴言與先知書裡都重複出現,為什麼聖經對這問題如此的執著呢?因為無論您在那裡,是外人、是孤兒、您的生命都是非常的寶貴,您需要被人照顧、供應、幫助。

然後最後的一段經文,在出埃及廿一章廿二節:「如果人彼此爭鬥,擊傷了懷孕的婦人,以致流產,但沒有別的損害,那傷害她的必須按照婦人的丈夫要求的,和照著審判官斷定的,繳納罰款。」如果有別的損害,就要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、以腳還腳。」這裡是講兩個人在打架,傷了附近觀看的懷孕的婦人,導致流產。從這一段的經文裡,這個嬰孩有沒有死,不是非常的清楚,但是您看註釋的時候,您可以看到兩個可能,一個是這位婦人流產了,意思就是孩子死了。另外還有一個可能,導致婦人早產,這個孩子生下來了,沒死。無論您用那個方式來解釋這段經文,這段經文所帶出來的一個基本的原理,處理這個胎兒 方式 ,和處理一個成人生命的方式是一樣的。這裡我要稍為有些補充,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,以腳還腳。很多人,也包括我們基督徒在內,看到這段經文,我們會說舊約的教導很慘忍的,但是您仔細看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文,這句話正確的意思,乃是對人行為的約束。如果有懲罰的話必須是合理的,我相信美國的法律的也提到懲罰是要合理的,不要過份。如果傷了您的牙,懲罰的限度是在這牙齒的範圍裡,不要超過這個界限。所以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、以腳還腳,乃是約束我們的行為。在這一段經文裡,讓我們看到和其他經文相同之處: 胎兒的生命,跟一個在胎外成長了的生命是一樣的。所以從這幾段經文,包括了避難的城市,在屋頂上建造城市及公平對待外人、孤兒、寡婦、腹中的胎兒,經文的原則是非常清楚,生命無論在那個階段,都是非常的寶貴,都是需要被保護的。當我們說了這幾句話,我們乃然會這麼問:「哪!為什麼聖經裡說生命是被寶貴的?」

生命的價值的根據是什麼?為了要找到答案,我們要再一次回到創世記第一章裡,如果沒有創世記的前十一章的話,我們對人類一些最基本的問題就沒有答案。如果您在我們教會聚會了超過了幾年的話,大概已會背誦創世記一章廿七,二十八節。因為這段經文是生命的基礎,也成為我們這個教會事奉基本的基礎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,照我們的樣式造人,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地上的牲畜、地上所有爬行的,於是,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;就是照著他的形象創造了人;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。」在這兩句話裡,形像、形式出現了四次,沒有辦法脫離這個焦點,人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,因此,人的生命是非常寶貴,是一定要被保護的,我們是弟兄姊妹的守望者。在出埃及記、申命記的教導,為的是防止生命的受害、是要保護那一些無辜的生命,要用公平的方式對待還沒有出生的嬰孩,正如我們用公平的方式來對待另外一個生命。這一些的指示都指向一個事實,生命,每一個生命都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。我們的生命裡有神的形像、在這已生下來的、還沒有生下來的、男的、女的、年輕的、年長的,我們都帶著神的形像,我們是神形像的披帶者,因此每一個生命都是寶貴的、神聖的。

那對我們今天來說有什麼意義?

II  •  信徒要委身愛護那最小的一位。

我們在讀福音書的時候,我們看見耶穌經常用旳一句話,如果您們將一杯水給小子中最小的一位,那就是給了我。祂看重那些最小的一位。因此今天所看的真理—生命的保護、生命的尊嚴,在我們應用的時候,是要尊敬我們周圍那些最小的,他們是那些沒有聲音的,是那些弱小的。在剩下的時間裡,我想很清楚的給大家一些見議,就是這最小的,包括了什麼?誰是我們當中的最小的?首先。

 

1. 最小的一位包括了母腹中的嬰兒。

幾年前,在加州有位史格‧皮得森被控告雙重謀殺,怎麼雙重謀殺?他殺死懷孕七個半月的妻子。這個控告,在倫理界引起了許多的討論。七個半月的胎兒是一個生命的話,那一個十九個星期的胎兒算不算是一個生命? 十九個星期的胎兒可以看得見他的身體的形狀了,這也是德州墮胎的年齡的限制,十九個星期的時候,您已經可以看見了胎兒了,看見他的頭、眼睛、鼻子、嘴巴、手、腳,在有些情況之下,合法墮胎的年齡可以到廿五個星期的,甚至在極端的情況下,可以到最後出生前的。誰來決定,什麼時候胎兒是一個生命?如果您讀生物的話都知道,當精子與卵連結在一起,生命就開始了。這叫做發生學。如果我們要這個孩子的話,就算他只有三個星期,我們就已經覺得好寶貝,要好好的保護他、不能隨便吃東西、不能隨便動、要聽醫生的話。如果我還未準備好,我沒有經濟的能力,我也不很想要這個嬰孩,因為太麻煩了、我沒有時間來照顧這個孩子,同樣的年歲,三個星期他就可以不是生命了,我們就可以打掉了,是不是?我們憑什麼做決定?這是個生命、或者不是個生命?我們怎麼知道在那裡畫那條線?我們做基督徒的,我們要聽一下神怎麼說,讓我們回到一段非常熟悉的經文,詩篇一卅九篇:13-16「我的臟腑是祢所造的,在我母腹中你塑造了我。我要稱謝祢,因為我的受造奇妙可畏;你的作為奇妙,這是我深深知道的。我在隱密處被造,在地的深處被塑造,那時,我的形體不能向祢隱藏。我未成形的身體,祢的眼睛早已看見;為我所定的日子,我還未度過一日,都完全記在祢的冊上了。神啊!你的意念對我多麼珍貴,是多麼的奧秘。」我們的身體都還沒有形成前,在神的眼光中已經非常寶貴。

我們也要知道生命的尊嚴不是從一九七三年才開始談論。現在讓我們聽一下這段話:

當一個婦女用藥物導致墮胎,他就是犯了謀殺罪,為這個墮胎要向神交代,因為我們相信在母腹中的胎兒是按著神的形象所造的,是神照顧的對象,因此我們不該將這個嬰兒拿掉,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,我們就犯謀殺這孩子的罪了」這是誰說的話?不是美國的一些宗教狂的份子的話,這一段話是在第二世紀一位教父Justin Martyr向羅馬君王的申訴。您看!這些基督徒在很早的時候對生命的尊嚴,己經很清楚的申明了,不是在最近的幾十年才開始,因此,只要我們一有機會,就要為沒有機會申訴的嬰兒做發言人,

2. 最小的一位包括了特殊需要的兒童 / 成人。

在最小的一位、也包括了那些特別需要的。在去年的聖誕歌劇裡,我們特別介特殊需要孩子和他們的父母。他們很容易被人忘記的,也是一個不被歡迎的群體。因著醫療的進步,一般的醫生,當發現母親的胎兒有問題的時候、包括護士,都鼓勵這位母親不要生這個孩子。我們周圍是個死亡的文化,一旦這個孩子生下來,負擔很重,他們不會得到所謂生命的素質。再一次,社會在做決定「誰該活?誰不該活?」我們生為基督徒的,希望我們能記住我們的重點不是生命的素質。什麼叫生命的素質?我們說健康、財富、這樣就是有生命素質的生活。但按基督徒的世界觀,關鍵不是生命的素質,乃是生命的神聖與尊嚴!每一個生命,健康與否對於神的來說都是一樣的寶貴,是要保護、照顧的。他們是不是對父母造成重擔,當然是一個擔子。但是我們看見一些的父母,當我們看見單親的父親照顧一個特殊需要的孩子,都會感到好累!但有時聽到父母的見證、分享,這些孩子帶給他們生命的喜樂。

Chuck Colson在「真道」書中寫了這段經歷,他去參加他孫子的足球比賽﹙他的孫子是有蒙古症﹚,所有的球員都是特殊需要的兒童,他們非常起勁的比賽,教練、父母告訴他們球在這、球在那,很熱烈的替他們打氣。球賽完後,父母收拾東西,Colson的女兒發現有位母親留了一個袋子,她有個廿歲特殊需要的孩子,所以Colson的女兒就馬上跑上去要拿給她,當她拿這個袋子的時候,看見袋子都是尿布。您試想一下?做一個母親的有一個廿歲的孩子去到哪裡,都需要帶著尿布,這是擔子是不是?但是,這個母親看這場球賽時的過程,她不會覺得這是個負擔!您反而看到那位母親與孩子的關係所帶來的喜樂!您知道嗎?如果我們沒有照顧這些還沒出生的孩子,在一、兩個世代之後,我們就不會有這些特殊需要的孩子。今天在某一個社會裡,有這個現象的出現,原因在那裡?因為在這有素質生命的名義之下,他們都被墮胎、都沒了。

3. 最小的一位包括了暴力的受害者 .

第三個最小的包括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這是個我們身為牧師們最不喜歡講的題目,特別是華人牧師。還有一個傳統的說法,您被打,好可憐!要多點忍耐、多點禱告,所以我們不多講它!大約三年前,在一次的傳道人培訓班裡講到家庭的問題,有廿多位傳道人熱烈的發表他們的意見,提到家庭暴力的時候,忽然間沈靜了,我一開始有些納悶,但是很短的時間之後,我就知道怎麼一回事了!傳道人當中也同樣有家庭暴力的事件。去年有位牧師跟我分享,他會友中,有一位在結婚後就搬到曉士頓來,他很快的就告訴這位牧師,她在家裡重複被他丈夫打、虐待。這位牧師就勸她,好好的考慮離開這個家,但是不知何緣因,她拒絕了。在去年的春天,我相信我們當中很多都看見、聽見這一段的新聞,在曉士頓一位亞裔婦女被她的丈夫在頭部打了三槍而死。她的屍體被運到原來的城市,我這位牧師朋友替她做追思禮拜,可以想到他的心情。另一次,有一位丈夫用電話線圈住妻子的脖子,重覆用電話筒打妻子的頭,後來這位受害者對我說,她在醫院的時候,醫生對她說:「某某,妳好幸運啊!今天我可以跟妳談話。」他的意思是妳很可能就因為這樣樣活活被打死!醫生又對她說:「下次再回來的話可能直接被送到太平間了!」

去年,當我在國內時,與學生談論教會家庭問題,有位學生說,某一省的農村有這樣的一句話:「媳婦是越打越柔。」想想看?越打越柔,這是何等可怕的事。讓我們千萬不要像鴕鳥一樣將頭藏在沙土裡,還說沒有這種事!不是的!這是真的!在華人的圈子裡、在曉士頓亞裔群體裡是個很嚴重的問題。甚至還存在不同的教會中,很多時候,我們不敢講,但是讓我們知道這些事是存在的、這些事是可怕的、這些是神不喜悅的。

當然,家庭暴力有很多行式,也包括了言語的暴力、經濟的暴力、身體的毆打、情緒和性的虐待。我們要告訴自己,也要告訴周圍的人,這些虐待對配偶,特別是對妻子、孩子、朋友、長輩都是錯的。當我們聽到別人被丈夫打時,我們的心是何等的疼。在美國這是件犯法的事。不是我生氣了就打打她而已。在神的律法、眼中,這也是錯的。

神定意按著祂的形像來造每一個人,因此每個生命都是非常寶貴、神聖的,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去虐待另外一個人。家庭暴力是錯的,是不可以被包容的。在二零一零年在教會裡將聽到更多有關這一方面的教導。在我們當中有的人要學習控制自己的脾氣,好叫我不向我所愛的人發洩出來。如果處在一個有暴力的關係裡,我們不要等太久、太晚,我們要說出來,尋找人來幫助,也要儘我們所能幫助我們四周的人。這樣我們才能在世界中做鹽、做光,只有這樣我們才在愛神、愛人!

結論

從世俗的世界 觀說,人不過是進化的一個產品,在他裡面是沒有什麼特別的價值。人生命的價值,跟一條魚、貓、狗價值是一樣的。我們沒有任何的根據,可以說,人比魚、貓、狗的生命更加的寶貴。因此我們也注意到在一些唯物、進化論裡國家、社會裡,沒有任何根據來說生命的寶貴。更加沒有任何的根據提人權的問題。所以我們這些信耶穌基督的人,我們要清楚的抓住神的心意、要抓主屬神的世界觀!在這個世界觀裡有一位神!這位神下意識的創造每一個生命,並都帶著神的形象,是寶貴的、可貴的。如果我們抓住這個真理,當我們相信您裡面帶有神的形像時,你是我的朋友、顧客、同事,那樣我對您的態度就完全不一樣了。所以還沒有生下來的、一直到年長的、健康的、不健康的、特別需要的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、被販賣的受害者,每一位都是非常的寶貴,因為我們都帶著神的形象。最後,幾個簡單的見議,

1 •  我們可以做義工、在金錢上支持危機懷孕中心,幫助這些婦女渡過這一個危機。但您要幫助她們,在金錢、醫療方面給她們所需要的,並且鼓勵他們。

2 •  參與一些特殊需要孩子的義工服事。在我們當中有些父母也有這樣的孩子,您可以替他們看孩子,讓他們有一個機會出去吃個飯、透個氣。

3 •  幫助那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您要學習,這些受害者的症狀是什麼?不要人說沒事,就沒事了。要留心觀察。也要鼓勵這些受害者,讓他們可向所信靠的人訴說、痛哭、受幫助。也有義工是我們可以參與的。

這些是一點點我們可以做的,來幫助我們當中弱小的一位。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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